根据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关于汉中市2014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2014】29号)精神,现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或往届医学类专业未就业毕业生中为汉中市人民医院、汉中市第二人民院定向招聘医学类专业本科生5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汉中市人民医院(4名)
1、临床岗位2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麻醉岗位1名,麻醉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影像岗位1名,医学影像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二)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1名)
临床岗位1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除以上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外,应聘人员均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本科毕业生为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方法步骤
(一)公告
在区政府网站公告,时间从2014年5月26日-6月1日。
(二)报名与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上午8:00—17:00
2、报名地点:
(1)应聘汉中市人民医院职位的人员,到汉中市人民医院门诊楼6楼人力资源部报名。
(2)应聘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职位的人员,到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2楼办公室报名。
应聘者需持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所在学校签注意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无就业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本人身份证;
(3)岗位条件要求须提交的其他证件材料。
3、应聘意向表填写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应聘,经招聘单位初审后填写《2014年汉台区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应聘意向表》。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4、考试比例:临床岗位应聘人数应达到同一招聘岗位计划的3倍,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麻醉岗位、影像岗位作为用人单位急需补充的紧缺岗位,应聘人数达到同一招聘岗位计划的2倍,可以开考。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知识测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为百分制。其中专业技能测试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面试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1、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于6月4日进行,主要测试考核应聘者的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具体安排由区卫生局在6月3日下午6:00前电话通知。结束后,区卫生局按同一岗位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麻醉岗位、影像岗位作为紧缺岗位,进入到面试环节的人员至少要达到招聘计划的2倍,且进入人员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区卫生局于6月4日下午5时前,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及应聘资料报区人社局复审。
2、面试:于6月5日进行,主要测试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具体安排由区人社局在6月4日下午6:00前电话通知。
3、应聘测试要求与成绩计算:应聘人员持招聘单位签章的《2014年汉台区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应聘意向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面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50%。
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排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1:1比列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和复审
体检、考察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市卫生局、人社局终审。
(五)聘用
终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市人社局通知安排和要求,在规定时间持聘用通知到区人社局报到,与区卫生局签订定向招聘服务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等有关手续。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定向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14年汉台区区属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张惠元担任,成员由区人社、卫生、监察、编办、财政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定向招聘日常事宜。区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对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2214264 区卫生局:2213231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2212266
汉台区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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