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认定、统计从业人员
继续教育等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统计法》明确要求,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统计系统继续开展统计从业人员持证
上岗工作。现明确2014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1、考试时间
2014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为:
0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0日。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报名时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交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3、考试辅导资料
上级编写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和辅导教材,考试报名后统一征订。
二、积极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实行统计继续教育。凡是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每两年要
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完成72小时的学习课时,并取得合格成绩。
1、学习对象
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2013年获证或参加继续教育的除外)。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20日。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县统计局报名。
新田县统计局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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