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北农业大学1948年创建于哈尔滨,始称东北农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创办的第一所普通高等农业学府。现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省部共建大学。
学校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为特色,学科基础雄厚,整体实力较强。现有18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群,10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现有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0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5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32人,其中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万人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20人,博士生导师171人。
新时期的东北农业大学,将继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弘扬“勤奋、求实、奉献、创新”的校风,满怀信心地向着“国际知名、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具有我国北方现代农业特色的高水平农业大学”奋进!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要求应聘者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3、 应聘人员需满足我校2014年上半年招聘计划中所提出的资历条件。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应聘人员需在2014年6月30日前能够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了所聘岗位人员的人员身份,标注分为两种,一是“事业编制”,一是“人事代理”。两种身份享受待遇的说明如下:
1、“事业编制”岗位: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事业编制职工的相应待遇。
2、 “人事代理”的岗位:被录用的应聘人员为我校“人事代理”的合同聘用制职工,除无正式编制外,其福利待遇享受与我校事业编制职工同等待遇,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四、招聘岗位
《东北农业大学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信息采集
1、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至6月21日12:00时
2、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com/)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的报名人员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时至6月21日16:00时
2、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3、注意事项
(1)考生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参加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随时进行,用人部门提前通知。
1、现场资格确认。得到考试通知后,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校生提供在校生证明、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到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主楼829室)进行资格确认。
2、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的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应聘博士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人事代理”的合同聘用制职工的考试也参照此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商调函,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在校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录用资格。
(九)试用期
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
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451)53642952
东北农业大学纪检委(0451)55191008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宰亮
联系电话:(0451)55190518
单位地址:哈尔滨香坊区木材街59号
邮 编: 150030
本实施方案由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