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事厅、经信委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89号)的规定,对本年度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人员的申报资格、评审材料(综合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至5月26日,监督电话:2271095、2271014。
人事处
2014年5月20日
附件:本年度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人员的申报资格、评审材料请参照:http://www.lsu.edu.cn/tid22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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