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提高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海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园保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校园保安工作人员20名。其中,市直7人,柴河镇2人,二道镇3人,三道镇2人,山市镇2人,横道镇2人,长汀镇2人。
二、招聘条件
1、男性,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出生至1969年1月1日);
3、具有海林市区域内户籍的人口(含森工、农垦、铁路系统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所报岗位要明确到市直或某个乡镇;
4、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政治素质和品行;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裸眼视力均在0.6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7、本次招聘校园保安人员需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同时,各种类型的现症肝炎患者,无论是急性或慢性,一经诊断,均作体检不合格结论。
三、工资待遇
我市校园保安每人月工资1300元,市财政局列入预算。
四、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退伍军人需持复员或转业军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四张。
报名地点:海林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人社局张 莉 电话:7320501、13946310668
教体局郑 军 电话:8130081、15645356166
3、资格审查(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2日)
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符合条件人员。
4、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项目共三项,分别是俯卧撑、4×10折返跑、站姿哑铃侧平举,上述三项分别占体能测试分值权重的百分之35、35、30。具体测试方法和分值请登陆海林公众信息网公布(http://www.hailin.gov .cn)。
三项测试,有一项达不到及格分标准的人员,直接淘汰,三项测试成绩相加满分为100分(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在体能测试成绩基础上再加5分,如应聘人员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加5分为105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海林公众信息网公布。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6、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等方面进行考核。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社区或单位出具的无违法违纪及未参加法轮功证明、社区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生育证明,同时审核应聘人员的学籍及人事档案材料。
7、办理聘用手续。由市公安局同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在合同期两年内),每两年签一次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海林市公开招聘校园保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校园保安工作的体能测试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中国海林”网站(http://www.hailin.gov.cn)上发布,请注意查询。
监督举报电话:0453-7223358
受理单位:海林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海林市公开招聘校园保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