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稳定,全面我市防爆处突能力,海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工作人员30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吃苦耐劳精神、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分配。
3、身体健康、体态适中、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馅。
4、具有海林市区域内户籍的人口(含海林森工、农垦、铁路系统符合报名条件人员)。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军队服役2年以上的退伍、转业军人以及在省级以上竞技类和球类体育赛事(包括团体赛参赛队员)中取得前8名的人员。
6、具有特种部队经历或在部队获得师级、地方省级以上竞技类和球类体育比赛前8名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要求男性,身高1.80米以上。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巡特警协警的。
三、待遇
招聘的公安局巡特警协警月工资1800元,由市财政纳入预算。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9日)。
(二)报名(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20日)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退伍军人需持复员或转业军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四张。
报名地点:海林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联系方式:
人社局张 莉 电话:7320501、13946310668
公安局于莉莉 电话:7336647、13903631006
(三)资格审查(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2日)
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符合条件人员。
(四)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共三项,分别是俯卧撑、4×10折返跑、1000米跑,上述三项分别占体能测试分值权重的百分之30、35、35。俯卧撑考核标准为2分钟时限内至少完成标准动作20个得基础分0分,每增加1个加1分,50个为满分;4×10折返跑在13秒之内完成为基础分0分,成绩每少用时0.1秒加1分,9.5秒为满分;1000米跑在4分25秒之内完成的得基础分0分,成绩每少用时1秒加0.5分,3分15秒为满分。有一项达不到基础分标准的,直接淘汰。三项相加满分100分,按60%折算成综合成绩。合格者交考务费200元。
(五)笔试
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方式,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按40%折算成综合成绩。
考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视报名人员文化程度,确定试题难易程度)。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为主,若笔试成绩再次相同,则按年龄低的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精确到年月日)。
同时公布综合成绩(准考证号、体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在海林公众信息网公示(http://www.hailin.gov .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合同制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有实据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招聘程序由用人单位市公安局同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每三年签一次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含三年内)。
本公告由海林市2014年公开招聘公安局协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工作的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中国海林”网站(http://www.hailin.gov.cn)上发布,请注意查询。
监督举报电话:0453-7223358
受理单位:海林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海林市公开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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