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4〕19号)和《南通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全市共有617名考生进入体检(其中:报考全市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及监狱司法警察职位已体检合格的35名考生不需要再次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分块进行。报考县(市)(通州区)级机关、乡镇机关的考生,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所属县(市)(通州区)组织、人社部门具体实施;报考市级机关、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滨海园区、省垂直管理部门驻通机构(工商系统、地税系统、质量监督系统、统计局如东调查队)考生的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时要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中小学教师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体检费300元。
附件: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http://www.ntpta.gov.cn//News/NewsView.aspx?code=cf4f5259-0f8b-44f2-afb4-4aad320349f7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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