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职称办:
根据《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连职称办[2014]6号)精神,经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称办”)审核同意,2014年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符合以下初定条件的人员,仍按规定程序和渠道申报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中专及以上学历(位),在校学习专业与交通工程类专业一致或相近,需提供学历(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验证材料(可通过“学信网”查询验证);
(2)在与所学专业对口的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为:具有中专学历的需满1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需满1年;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为: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需满3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需满1年),同时提供所在单位授予的聘书、聘文或聘用合同,聘任时间务必与任职年限一致;
(3)完成规定完成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经市人社部门审验合格,同时提供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成绩证明等材料。
申请初定人员应真实、规范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见附件1,一式2份),其中务必要准确填写申报专业学科及资格等级(含路桥工程、汽车工程、港航工程和船舶运用工程4个专业学科,资格等级为“员级”、“助理级”),于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交完整的审验材料及所有证书原件。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材料初审工作,经审验无误后,统一填报《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一式1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4年9月26日前集中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
2、非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对口专业毕业的人员,仍按“以考代评”模式进行考评,报考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在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员级:中专学历的,需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学历的,需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②助理级:中专学历的,需取得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资格满4年或在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学历的,需取得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资格满2年或在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在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2)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格次;
(3)完成规定完成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经市人社部门审验合格,同时提供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成绩证明。
二、申报安排及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须于2014年6月20日前由单位集中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名收费标准
对参加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知识考试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收取考评费用,标准为80元/人。
(三)专业知识考试
2014年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时间初定于7月上旬,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别设定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格人员即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容为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基础知识及其应用,申报人可登录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复习资料和考试大纲。
(四)资格报审程序
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所有申报材料须经当地职称部门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市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所有申报材料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的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须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并经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1、《连云港市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1份)。由申报人填报,须由所在单位和隶属职称管理部门共同审核推荐。
2、《连云港市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知识考试报考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一式1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同时将电子表格报至电子邮箱:jtjzzc@163.com。
3、申报人的学历(位)证书、学历(位)证明(可通过“学信网”查询验证)、年度考核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等材料(均一式1份),须由审核人明确签写审核意见及日期、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须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签名轻粘在报名表上。
(二)相关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原件材料和申报材料统一使用档案袋装放,材料袋上需自行制作并粘贴目录。资格审查结束后集中退还原件,考试结束后集中销毁申报材料。
2、申报人需自主收集、整理及装订申报材料,自觉遵守专业技术资格报考纪律,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书写工整、完备齐全,复印件材料与原件必须一致,严禁虚报、编造甚至伪造评审材料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自查实的下一年起3年内不予各级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材料审核、报送和推荐等工作,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所有申报材料中均须由审核人明确签写审核意见及日期、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严禁包庇、纵容甚至协助造假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以上材料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打印,电子文档可在连云港远程教育培训网“职称之窗”栏目“表格下载”或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自行下载使用。联系人:龚培,联系电话:85817241。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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