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为方便广大考生充分报名,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经领导组办公室研究,现将下列职位的资格条件作如下调整:
1、市艺校招聘“舞蹈教师”职位,取消原规定的“五年制中专舞蹈毕业学历”的限制。
2、市文化中心管理处“电工”职位,取消“制冷设备职业资格证”和“电梯司机证”的要求。
3、市疾控中心“慢性病防治”职位,增加“公共卫生”专业。
4、市健康教育所“办公室科员”职位,年龄由25-30岁改为30岁以下,考试内容改为“医学类”。
5、市妇幼保健院“护理”职位,学历要求由“第一学历为专科”调整为“后续学历为大专以上”。
6、市体育运动学校“射击”、“体操”两个职位的学历要求由“大学本科”调整为“大专及以上”。
7、市污水处理厂三名“专业技术”职位的年龄要求由原20-25岁调整为20-30岁。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位③专业要求扩大至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
8、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专业技术职位”年龄要求,由原20-25岁调整为20-30岁。
9、平定县食药局系统10个乡镇的17名监管人员职位的年龄要求,由原先的30岁以下调整为35岁以下;所要求专业除原先的要求以外,增加医学、法律、卫生管理相关专业。其中,报计算机专业的不作调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先确定的报名时间,由于本次调整,从5月10日至14日顺延至5月17日。资格审查时间按照上述调整后的日期同步顺延。
特此公告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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