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的规定,现对拟录用公务员刘秀丽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4年5月12日至5月20日。公示期间,可采取来电或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招考单位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问题,信访要属实名。联系电话0456-8224302。
刘秀丽是2013年全省公务员招考报考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E职位的考生,因体检时处于妊娠期,个别项目未能检查,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了考察,考察结果合格,并做出暂缓录用的决定。考生分娩后,提出补检申请。2014年5月9日在指定医院对刘秀丽未检项目进行了检查,体检结果合格。
拟录用公务员名单
拟录用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北安市人民法院 | 刘秀丽 | 女 | 黑龙江大学 |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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