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充实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按照市政府《关于市县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为市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单位选调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用人单位 | 职位代码 | 选调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 Jczd1 | 1 | 法学、法律 | 本科及以上 | |
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 Jczd2 | 2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本科及以上 | |
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 Jczd3 | 4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2013年8月底前进入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执法人员,或汉中市工商、质监系统具有行政执法证人员 |
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Jczx1 | 1 | 食品科学 | 本科及以上 | |
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Jczx2 | 2 | 分析化学 | 本科及以上 | |
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Jczx3 | 1 | 食品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免考笔试 |
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Jczx4 | 1 | 分析化学 | 硕士研究生 | 免考笔试 |
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Jczx5 | 1 | 微生物学 | 硕士研究生 | 免考笔试 |
汉中市食品药品信息投诉举报中心 | Jbzx1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满2年 |
汉中市食品药品信息投诉举报中心 | Jbzx2 | 1 | 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 | 本科及以上 | |
合计 | 15 |
二、选调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0日至1996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3.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职位除外)。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校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熟悉和热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试用期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的程序、步骤
(一)发布公告。本次考试只通过市政府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及考试信息,不再以其他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二)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5月19日至5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到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汉中市滨江路中段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楼513室)自愿报名。联系人:龙斌,电话:2539411。
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
3.《汉中市市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
对以本科学历为起点的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低于3:1时取消该职位或缩减选调计划。
(三)资格审查。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报考范围和条件对报考者进行初审,最终的资格审查以考察时报考者个人档案记载内容为准,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及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1.笔试只考《公共科目》,采用百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测试内容为时事政治、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及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知识、办公自动化、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2.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核发《准考证》时确定, 《准考证》领取时间会提前一周在市政府信息网上通知。
3.确定面试人员。在同一职位内按《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按职位排序出现竞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报考研究生职位的考生免考笔试,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市政府信息网将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及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面试由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综合成绩,并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前),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达不到1:2竞争比例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场面试平均成绩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前,需提供原单位同意选调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将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与考察。体检与考察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
考察着重审察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要实事求是,考察结果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招考职位从参加面试的报考者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考察后的合格人员名单在汉中市人民政府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
(七)选调。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拟选调工作人员名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对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且不再递补。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10
温馨提示:
《汉中市市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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