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上半年补办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市外调入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我市2014年度上半年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补办及市外(或系统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开始。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以下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上报工作。
一、补证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一式两份),补发登记表规定处需上传申报人员免冠一寸照片;
(二)在《大庆日报》或《大庆晚报》刊发的遗失声明,要求写清姓名、性别、年龄、证书种类、证书编号和遗失原因;
(三)原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主表)、任职文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四)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二寸照片粘贴到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复印件空白处标注好所在单位及单位编码;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补办人员名册(一式三份)
注:1、填报补证人员名册基本信息时,请按照“职称证书”上对应的各项内容来填写;
2、“从事专业”项为职称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项;
3、“任职文件号”项为“市文(中级对应的)或市转发省文(高级对应的)文件号”来填写(不要按照县、区或市直属单位自己单位发的文件号来填写),对于外地市或外系统授予的,按照原授予部门对应的文件号”填写即可;
4、“单位编码”项参照附件中“单位编码参照表”上的信息来填写,如:让胡路区统一录入B006;
5、“出生年月”和“授予时间”项统一按照0000.00格式填写,如68年9月出生,需填写成1968.09;
6、上报名册的信息一定要准确,此表的信息将作为最终打证的依据。
二、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任职文件、原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各层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人事关系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认定表一式2份(认定表规定处需上传申报人员免冠一寸照片);
(五)教师、医疗、律师、会计等岗位的,需要提供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六)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二寸照片粘贴到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复印件空白处标注好所在单位及单位编码。
(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申报名册一式3份
申报人员名册参考通知第一点补证第(五)条里备注中相关要求。
三、补证及认定材料上报时间
2014年5月10日—5月15日
四、上报地点
区人社局209室
五、联系方式:5599958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0一四年五月四日
温馨提示:
以上附件来源于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信息中心,最近更新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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