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国家 录用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以及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刘元昕等3名同志为我院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中国工程院办公厅人事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5月8日至5月14日
监督电话:010-59300343、59300172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2014年5月8日
序号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工作单位 |
1 | 153111910104 |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
2 | 153112091926 | 天津大学 |
3 | 153114060228 | 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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