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委群众工作部海口市信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方案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海口市委群众工作部、海口市信访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六)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职位职数
综合管理类职位科员职务2名。
四、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形象气质好,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三)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谦虚谨慎、甘于奉献,品行端正,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四)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科员职务,且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选调人选和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市媒体和海口党政办公网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5月15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中共海口市委群众工作部、海口市信访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6号楼1022室,联系电话:68725191,68725096,传真:68725094,联系人:陈剑文,谢光顺,邮政编码:570135)。
3.报名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报名者可登录:http://www.haikou.gov.cn(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中共海口市委群众工作部海口市信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
⑴《中共海口市委群众工作部海口市信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2张;
⑵《公务员登记表》、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并将《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成文件,发送到中共海口市委群众工作部、海口市信访局电子邮箱(gz@haikou.gov.cn)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本人小2寸彩照2张寄达中共海口市委群众工作部、海口市信访局,待领取准考证时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进行审核。
(三)资格审查
中共海口市委群众工作部、海口市信访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为1:3以上,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核减选调职数或取消本次选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地点设在海口市,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委托有关单位出题并阅卷评分,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小组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人数为7至9人。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评分按照要素进行,由评委当场评分并公布,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即为面试得分。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
⒊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取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在中国海口网公布。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组织考察人选。若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在有关政策规定范围内进行差额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进行定性比较。
(六)组织决定
中共海口市委群众工作部、海口市信访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拟选调人选报部务会讨论决定。
(七)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决定任用。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选调任用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并在中国海口网公布选调结果。
六、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公开选调实施方案。
(二)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
(三)组织和参与考试、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四)要主动接受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8722762(市纪检第二派驻组办公电话),12380—2(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
(五)选调对象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选资格;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亦自行取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海口市委群众工作部、海口市信访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请致电中共海口市委群众工作部、海口市信访局详询,电话:68725191,68725096。
附件:报名表
温馨提示:
《报名表.doc》来源于中国海口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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