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文件精神,结合丹寨县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6名科员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到丹寨县委组织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 遴选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科员级及以下年轻干部6名。其中,1号职位
5名,2号职位1名。
(二) 遴选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州驻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干部和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临聘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备《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熟悉党务工作、计算机应用操作等;
5、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 1982年 4月 30日 后出生);在县级及以上刊物、杂志发表过文章或报考2号职位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 1979年 4月 30日 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7、身体健康;
8、报考2号职位的,同时需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与财务会计相关工作经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的(工作时间从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聘)用后,工作人员到录(聘)用单位报到时间起计算);
(5)乡镇报考人员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未满2年或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考察、确定试用人选、公示、试用、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丹寨县人民政府网(www.qdndz.gov.cn)。报考人员如需咨询相关报考事项,可按《公告》公布的有关电话进行咨询。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考生在 2014年 5月 8日 8:30至5月16日18:00,到丹寨县委组织部(丹寨县行政中心七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填写并双面打印《丹寨县委组织部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2、报考人员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5、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1份;
6、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符合改报职位条件的给予改报。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适时将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在网上或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参加能力测试。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中作弊或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遴选资格。
(三)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拟报遴选岗位所需的政策法规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功底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能力测试。
(四)计算成绩及确定考察对象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按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按照遴选职位与考察人选1:1.5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由丹寨县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
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考察情况召开部务会议进行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并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县行政中心公示栏及拟遴选试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试用的,行文抽调到县委组织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参公)单位相关股室跟班学习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四、其它事宜
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5—3695556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其他具体事宜,由中共丹寨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丹寨县委组织部
2014 年5月7日
温馨提示:
《丹寨县委组织部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来源于丹寨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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