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有关规定,经县人社部门同意,结合单位实际,我局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和全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鹿寨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5名(详见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范围
工作人员(一)的选调对象为全区机关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工作人员(二)的选调对象为全县机关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二、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选调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鹿寨县环境监测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
(七)其他
时间段要求:选调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4年5月31日为界。
年龄计算截止到1984年5月31日。
选调岗位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地点设在鹿寨县环境保护局三楼办公室。凡符合本公告公开选调条件要求者,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选调(在报名表上签同意调动意见并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鹿寨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以及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如参选人由于其他原因确实未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将个人的上述材料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电子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寄发到鹿寨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电子邮箱:luzhaihb@163.com。为确保材料能及时收取,避免遗漏,请参选人在发送邮件的同时电话告知收件人,同时将原件于面试当天上交或核验。
报名时间:截止于2014年5月6日—1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联系人:郑柳(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772-6668515,6668500
(二)资格审查方式
鹿寨县环境保护局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公开选调岗位资格条件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参选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鹿寨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内容为选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选调岗位的需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问答等方法,主要测评参选人员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参选人员宣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考官组成严格按自治区有关面试规定执行。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参选人将报名材料原件带到现场复审。
五、考察
鹿寨县环境保护局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参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所在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自愿放弃考察资格人员或经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递补考察人选。
六、体检
(一)由鹿寨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对考察合格的人选进行体检。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选调单位主管机关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本人负责。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后体检。
(四)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参选资格。
七、调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调用人员,按程序报县编制委员会、县委常委会审批。
鹿寨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4日
温馨提示:
《2014年鹿寨县环境监测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鹿寨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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