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市一中是我市窗口学校、自治区第二批示范性普通高中。根据学校的建设和发展需要,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区公开招聘高中骨干教师。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蒙润武: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潘泽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龙宏专: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委办主任
廖梦宜: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莫忠武: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李诚:市教育局党组书记
陈华:市人社局副局长
黄立平:市一中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诚同志兼任。每个学科分别设学科评委5—7人,评委由领导小组另行指定。
二、招聘职数
招聘职数:语文4人,化学2人,数学、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和地理各1人,共12人。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区范围内(除宜州外),在职在编的高中教师,凡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应聘。
1.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的高级教师,其年龄可放宽到45岁(即1969年6月以后出生)。
2.学历和学位:具有对应专业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3.专业工作年限和职称:从事对应专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取得高中教师资格和中学二级以上(含二级)职称,并带过一届以上高三毕业班。
4.其他: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5月30日。
②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本人工作简介和配偶情况,相关的奖励证书等。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初审:由领导小组和学科评委对报名应聘者进行初选,按职数1∶3以内的比例确定试教名单。
3.试教:初审合格者,原则上都要进行试教(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的,经批准可以免试教)。试教内容为高一二年级同步课程,具体内容、要求和试教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领导小组和学科评委根据工作业绩和试教情况综合评定,确定考核对象,并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了解情况。最后,确定聘用人选。
5.办理手续: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编委办依照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宜州市教育局
宜州市人社局
宜州市编委办
2014年5月5日
温馨提示:
《宜州市一中面向全区公开招聘高中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宜州一中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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