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精神,对参加统一笔试报考我院各岗位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审核时间:2014年5月7日—5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审核地点:胸科医院人事科、护理部(护理专业)。(南京市广州路215号胸科医院门诊519室、509室)
符合条件考生(名单附后)须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4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原件;
3、按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南京市胸科医院
20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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