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考试、聘任和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本行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2014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评审范围
从事交通运输、船舶工程、港航监管、信息技术等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关于《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有关条件,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即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满两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满四年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人必须在任现职后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职称外语与计算机。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应通过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并持有相应的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根据原市人事局文件规定,195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三)论文要求。应报送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间独立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一定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一篇以上,学位论文不作为职称评审报送论文。主送论文须为申报人独立撰写并注明,类似产品说明书的文章无法反映作者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不能作为主送论文提交。
(四)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需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和考核。
根据市人保局、市科委《关于开展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沪人社专【2011】399号)文件精神,申报者还需通过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和考核。申报中级资格人员需参加基础培训初级班,培训1天,获得2学分。
根据《关于在本市组织开展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的通知》(沪经信人【2012】675号)精神,申报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有关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职称评审依据之一。具体事项请上www.sheitc.gov.cn热点栏目中的“继续教育”、www.21cnhr.gov.cn的职称专家栏或www.sacee.org.cn网站查询。
(五)其他事项
1、评聘助理工程师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少于一年。
2、毕业后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该单位至今尚未开展过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学历和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可直接申报。
3、对已评聘为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转到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且符合评审条件的,可转评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申报条件,且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申报。
5、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的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
6、破格申报、转系列申报高一级资格、近3年内(含3年)曾参加过评定而未通过、非本专业学历、现有资格非本市评审的申报对象,必须参加面试答辩,其余面试答辩对象由中评委抽取。
7、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能通过、第二年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必须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否则不予以受理:
(1)取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及相关材料;
(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
8、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9、任职资历截至2014年12月31日。当年度到达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由个人提供材料,向所在单位或市职改办委托的申报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2、单位核实。各单位人事部门必须对申报对象提交的材料予以认真核实、盖章,汇总后向市交通委职改办或申报服务机构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市交通委审核。市交通委职改办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递交中评委评审。
五、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综合报告一式十五份(综合报告由本人填写,要求A4纸打印);
综合报告中业务工作能力与工作实绩撰写要求:担任助理工程师以来,主要从事哪些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本人在这些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参加过哪些科研项目,承担什么角色,获得过何种奖励;在业务工作中解决过哪些实际问题,效果如何。综合报告中学术水平撰写要求: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或发表论文情况(请注明日期及发表刊物);
3、主送论文一式二份(在材料上注明),必须是本专业任职期间结合本人从事的工作独立撰写的论文(需A4纸打印);
4、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非公经济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专业技术成果获奖等证明的复印件等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验证章后装订成册);
5、制证信息表一式一份;
6、承诺书一份;
7、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好本人姓名,并装入空信封内;
8、参评对象名册(要求上报电子版);
六、申报时间与受理地点
2014年7月1日-15日,各单位上报所有评审材料。工程中评委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组织人事处,联系人:苏畅,联系电话:23115162。材料受理地点:零陵路147号302室(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联系人:张嘉苹,电话:64169898-328;金晓辉,电话:64169898-305。
七、费用
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600元,与上报材料同时交齐。
特此通知。
2014年4月21日
附件:
申报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综合报告/制证信息表/承诺书(须本人签名)/报送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参评对象名册(要求上报电子版)
温馨提示:
《申报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综合报告/制证信息表/承诺书(须本人签名)/报送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参评对象名册(要求上报电子版).doc》来源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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