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本市2014年度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评审机构为上海市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水产养殖;食品及水产品加工与制冷;渔船修造与检验;海洋渔业与工程技术管理等四个专业学科组。高评会办事机构设在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人事部,地址:本市共青路448号,邮编:200090,联系电话:65686677---559,联系人:宋海潇。
二、评审范围及条件:
本高评会负责接受本市从事食品及水产品开发、品控、加工、检测、食品及水产品制冷、水产养殖、渔业环境、渔船修造、渔船机械、渔船电气、渔船检验、海洋渔业与工程技术管理等专业,具备《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
申报者应为本市常住户籍或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外省市在沪工作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外省市或中央在沪单位,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委托代评手续。申报对象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工程技术专业毕业,担任工程师专业职务5年以上(博士学历为二年以上),并经单位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基本条件。(专业职务任职年限截止到2014年12月底)。
对少数不具备《条例》所规定条件的专业人员,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7年以上,已达到高级工程师任职能力水平,近三年经单位连续考核为优秀者,可参照有关规定,破格申报评审。
事业单位应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
当年达到离退休年龄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在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不接受申报。
申报对象的所有材料应在申报前进行公示,即申报前,由单位人事部门在本单位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申报人在申报时必须提供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附件五)。申报者一个年度内只能在一个评委会申报。
所有申报人员均应参加相应专业学科组的面试答辩。评委的提问不事先告知。答辩日期另行通知。
三、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要求:
各单位拟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的专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县属单位可参加B级考试),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办法的通知规定,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工程、农业、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资格评审中增加知识产权和创新知识两门公需科目培训要求的通知规定,参加相应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申报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201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办法
登录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高评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书面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打印受理凭证,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审核,对材料进行审验并盖章后携受理凭证报送相应的高审委办公室。
网络申报时间为:8月1日-8月20日。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时间)。
五、评审材料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4份;
【非复印件,填写好档案所在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意见并盖章】。
(2)个人业绩报告×15份;
【四号宋体打印件,要求见附件一《撰写提纲》,并经档案所在部门审核签章】。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情况表×15份;
【打印件,按附件二《综合情况表》(要求为打印件),破格对象必须写明破格依据,复印后,签名盖章】。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评聘现有专业职务证书(包括评聘年月)、 合格证明、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等各4份;
【复印件,请装订并加封页标明材料名称清单,并经档案所在部门审核签章】。
(5)专业获奖证书、破格申报的有关奖励证明等各4份;
【复印件,请装订并加封页标明材料名称清单,并经档案所在部门审核签章】。
(6)自荐代表性论文2篇×4份;
【2篇应在晋升中级后撰写,均为发表,其中应有一篇(破格对象为二篇)在省、市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两人以上合写的论著,必须提交评审对象撰写章节的可查证明。论文必须为四号宋体打印件,同时提供刊物封页、目录页及文章复印件,并在目录页中标明申报者论文所在位置。2篇论文请按主、次顺序装订,并加封页标明代表论文清单,并经档案所在部门审核签章。论文由高评会专业学科组鉴定。
(7)《公示证明》×1份(格式见附件五)
(8)《承诺书》×1份(格式见附件六)
(9)申报对象照片×1张;
【二寸免冠正面照,背面写好单位、姓名,装入空信封内】;
(10)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1份;
(11)其他有关证明其工作业绩的材料×1份;
以上评审材料用纸均采用A4纸,报送时材料(1)-(10)请装入一文件袋,材料(11)如有请装入另袋。各单位请按附件三,标明申报对象姓名,所在单位及所在区、县、局(集团公司)和联系电话,申报专业及专业职务名称等,并列出袋内报送材料清单(打印件)。填妥后贴在报送的文件袋封面上。
报送评审材料时,请提交学历、职称资格证书,职称聘书、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公开发表论文及省市级以上专业获奖证书的原件(破格对象还必须提供其符合破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上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盖审核部门章)即可取回。
六、收费标准及缴款办法:
申报评审一名高级工程师,收取评审费用800元,论文鉴定费100元,面试答辩费100元,各单位在报送材料的同时请将费用一并付清。
本通知由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2014年4月29日
附件一
《个人业绩报告》撰写提纲及审核综合意见/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对象花名册/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材料/公示证明/承诺书
温馨提示:
《个人业绩报告撰写提纲及审核综合意见/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对象花名册/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材料/公示证明/承诺书》来源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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