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桂林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4〕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各中小学校紧缺教师需求情况,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4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49名。为做好我县2014年教育系统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2014年恭城瑶族自治县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详见《恭城瑶族自治县2014年教育系统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4年毕业及往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要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2012、2013年招聘已录用但未到岗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上午8:30起至5月9日下午5:30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每位面试的人员收面试费50元。
(三)报名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五楼人事股报名。地址:恭城镇拱辰东路八巷19号,联系电话0773--8216231。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根据本《简章》报考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者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特别提示考生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 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核对。
(五)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居民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等级证;
6、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需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当场提供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表。报名表(一式二份)在恭城教育信息网(http://gc.gljy.cn)下载。
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明,但必须在聘用前提交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核验。
(六)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缴费人员,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14年5月11日前在恭城教育信息网http://gc.gljy.cn发布)后,于2014年5月12日8:00—5月13日17:30期间可改报其他职位。如不选择或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于2014年5月12日8:00—5月13日17:30办理现场退费手续。
四、面试
(一)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凭身份证到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五楼人事股领取)。
(二)面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面试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心小学。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统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面试采用专业面试(试教),以相应职位2013年秋季学期教材为专业面试内容。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3—5分处理。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计算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序。如果相同职位招聘数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需增加附加说课测试,附加说课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于2014年5月23日上午9:30起在桂林人才网(http://www.glrcw.com)和恭城教育信息网(http://gc.gljy.cn)公布。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四)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恭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医院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由恭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工作由恭城瑶族自治县2014年教育系统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生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四)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人选经恭城瑶族自治县2014年教育系统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形成书面聘用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生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简章》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招聘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书面决定,解除聘用。
(二)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后要服从分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至少工作五年方可提出调动申请;如不服从分配,取消聘用资格。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所有参与聘用工作的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等内容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人员,一经查实,政府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的及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职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本简章由恭城瑶族自治县2014年教育系统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整个招聘工作由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设举报电话:0773—8211766.
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咨询电话:0773—8216231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73—8219515
桂林人才网:http://www.glrcw.com
恭城教育信息网:http://gc.gljy.cn
恭城瑶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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