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把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昭通市2007年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昭市人〔2007〕17号)的规定,经市招考领导小组批准,现将昭通市2007年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招聘工作坚持在市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履行好相应职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的原则下进行。
(四)此次非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全市统一组织、统一运作、统一录用、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要求进行。
二、招考条件、对象、范围及岗位数
(一) 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05至2007年内任何事业单位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二)招考对象
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9月28日以后出生)的非事业单位、非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其中,报考市直事业单位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考岗位学历及条件要求,护士和播音员岗位可放宽为中专学历,报考县(区)、乡两级事业单位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考岗位学历及条件要求。
(三)招考范围
1.市直事业单位,大专以上及符合中专学历条件(仅限护士和播音员)的岗位面向全市招考,播音员岗位和本科岗位可面向全国。
2.各县(区)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40%面向全市招考(其中本科岗位也可面向全国招考)。
(四)拟招考岗位数
昭通市2007年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93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61名,昭阳区7名,鲁甸县54名,巧家县31名,盐津县46名,大关县11名,永善县23名,绥江县29名,镇雄县70名,彝良县29名,威信县20名,水富县12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招考简章。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07年 9月26日至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全市统一在昭通市人才市场(昭阳区晨曦路56号)报名。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对岗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参加2007年 考试或 的考生也可参加此次考试,但在以上两种考试中被录用或取得录用资格放弃者,此次考试不予录(聘)用。
2.乡镇卫生系统招考实行以县(区)为单位按同类岗位统一报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进行选岗位录(聘)用,如遇相同分数则采取抽签决定顺序,最后确定岗位遇相同分数则采取增加笔试的方法择优录(聘)用。
3.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及两张半寸免冠近照。由各用人单位在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同意报名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报名表和报名通知单上的“用人单位意见”栏内签章,符合报考条件的非事业单位、非党政群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报名时还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招聘岗位数,本科岗位可不受此比例限制,但其笔试成绩须达到全市同级同类岗位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无同类岗位的须达到同级其它岗位最低分数线)。需要面试的岗位,其笔试分数须达到全市同级同类岗位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无同类岗位的须达到其它同级岗位最低分数线);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录(聘)用。
5.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四、考试办法及时间
(一)考试办法
除部分特殊岗位需要面试外,其余岗位均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大专业知识笔试分为:甲类和乙类笔试(报考医疗卫生类岗位的,不区分甲乙类笔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区分甲乙类考试。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大专(或本科)及以上的参加甲类考试,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中专及以上的参加乙类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部分加大专业知识,参加笔试的原则上不再进行面试,确需面试的由主管部门公告前提出,方案报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公共基础部分复习资料统一使用红旗出版社出版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指导用书》(上册),满分为100分。大专业知识考试分为文科、理工科、医疗卫生三类进行,复习资料为红旗出版社出版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指导用书》(下册),考试内容为文科类:大学语文(中专为语文)、马克思主义哲学;理工科类:高等数学(中专为初等数学)、计算机基础;医疗卫生类: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大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加大专业知识总分为200分。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不再进行笔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核后择优录(聘)用。
(二)加分政策
1. 少数民族考生,在总分上加5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得云南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奖章的志愿者(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
3.以上加分政策不进行累计加分。
(三)考试时间:2007年11月18日
上午: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大专业知识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07年11月14日至16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昭通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生领到准考证后认真阅读和核对准考证上的所有内容并自觉遵守。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必须持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考生照片并加盖印章的证明或驾驶证、毕业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考试,两证不齐不予入场。
五、考核、体检及聘用审批
(一)考核、体检
1.笔试工作结束后,考生按报考岗位数依据最后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进入考核体检,如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最后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由人事部门采取笔试加试的方式择优录(聘)用,不得超计划和突破报考岗位数录(聘)用。
2.进入体检的人员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参照现行云南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考核由用人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时请考生提供个人档案到用人单位审核,考核主要依据本公告中的“招考条件”进行。
4.在考核与体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竞争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考试成绩达不到全市同级同专业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者,该竞争岗位予以取消。
(二)聘用审批
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将认真审核无误后的拟录(聘)用人员考核、体检材料及名册按上报时限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市属事业单位录(聘)用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并按《昭通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发出录(聘)用通知1个月内,录(聘)用人员必须将个人档案材料提交到当地人才市场进行托管,逾期不能提供的,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
六、考试组织及纪律
(一)考试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笔试地点设在昭通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的高考定点学校(详见准考证)。每个考场考生为30人,实行单人单座,每个考场设监考人员2名。各考点必须按市的有关考务、考试纪律严格、规范的组织好考试工作。
(二)通知时效:整个考试录(聘)用工作,在人事部门发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
(三)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录(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在整个考试过程中,若有对考务、考试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的将视其具体情况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理。需加试面试的岗位,面试工作纪律要继续严格执行好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几部门联发的昭市人通〔2003〕27号文件精神。
(五)整个考录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