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为我区经济社会服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防城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防政发〔2009〕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师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港口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公开招聘教师14人。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防城港市第四中学专业技术岗位教师1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需求的各类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四)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查处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5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报;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期休息);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城渔洲路);
4.联系人:黄进成、廖珊、黄晓、谢宗凯、黄思月、温剑晖、骆振慧、朱雪梅;
5.联系电话:0770-2862303、0770-2861177
6.报名需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从业资格证等材料,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和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否则将视为放弃聘用处理)。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份。
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写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在聘用后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7.考试费用:
收取考试费50元/人(按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时间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招聘的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014年5月28日至29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不达到开考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须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还考试费用。
(三)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港口区公招办统一组织,并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命题。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考试时间:拟定2014年6月1日。
(2)考试地点:拟定防城港市第二中学(具体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理论知识。
(4)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公布:
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职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确定面试人选:
①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②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须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
③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时间:拟定2014年6月22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主要通过试教的方式考察实际教学的综合能力。
(5)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如面试人员拒绝签字确认,经监督组核实后,记录并确认成绩)。
(6)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员确定
依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如果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进入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体检考核工作由港口区公招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待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由港口区公招办负责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考核(时间待定)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六、公示(时间待定)
港口区公招办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公招领导小组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群众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港口区公招办负责组织调查核实。
七、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后无不良反映的,由公招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港口区委、区人民政府审批。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 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设置。
港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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