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绥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方案》要求,绥滨县卫生局拟面向社会为9个乡镇卫生院、1个乡镇卫生院分院公开招聘统招医学院校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毕业生,招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绥滨县共有9个乡镇卫生院、1个乡镇卫生院分院,2014年计划招聘医学毕业生10人,每个乡镇卫生院1人。
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包括康复推拿、针灸和中西医结合)、药学(包括中、西药)、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精神医学等专业。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hljwst.gov.cn)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校园网,下载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了解招聘有关政策措施。
2014年4月1日开始报名,至5月10日报名结束。应聘人员可以在今年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举办的供需招聘见面会上现场报名,也可以到绥滨县卫生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聘用人员作为政府雇员,与绥滨县卫生局签订为期三年的服务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和省政府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特别设立的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学历聘用人员年收入(工资和特聘岗位津贴)不低于4万元,专科生年收入(工资和特聘岗位津贴)不低于3万元,同时依法享受当地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聘用人员3年服务期满并考取国家执业医师,经绥滨县卫生、人社部门考核合格,应纳入县级卫生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期满后3年内可享受我省“项目生”部分政策待遇。
咨询报名电话:(0468)7862443 (绥滨县卫生局办公室)
绥滨县卫生局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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