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自治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2014年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一、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春林
副组长:于毅夫
成员:宝音础古拉 吕俊 任爱君 李景霞
办公室设在学科建设规划处
主任:宝音础古拉(兼)
成员:康建国 刘伟学
二、组织管理工作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
(二)复试及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确定。
(三)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校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全面工作。
(四)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并负责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向考生进行解释。
(五)培养单位负责专业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五)培养单位专业面试工作由主管领导负责,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导师等5人组成。
三、复试方案
(一)面试需有面试情况记录,并认真填写《赤峰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且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面试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为专业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等。
(二)专业面试小组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面试过程中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
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培养单位确定。加试方式为笔试。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不记入总成绩。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加试成绩报学科建设规划处备案。
(四)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专业成绩×70%+外语(含听力、口语成绩)×30%。
外语笔试、听力、口语总分为100分。
专业成绩为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或二者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
其中,复试成绩由复试领导小组委派专人计算,并对复试考生公布和做出解释。
四、复试通知
(一)《复试通知书》内容应包括该考生参加复试科目名称、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地点等;
(二)复试办法、复试成绩由学科建设规划处向考生公布;
(三)复试通知的发放学科建设规划处负责。
(四)复试结束后,培养单位将考生成绩汇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科建设规划处,考生复试的原始材料留培养单位存档备查。
五、复试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见复试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学科建设规划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学校7号公寓楼A区114室)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原件,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
(3)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和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1份;
(4)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5)调剂考生还应准备准考证复印件1份;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复试时须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缺一不可。最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复试进行中或复试结束提交,不予承认;
(7)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8)根据教育部最新精神,凡是在国家学历信息网上检索到学历信息不符合要求或是学历信息不匹配的,都要求出具教育部指定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凡是不能出具认证材料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
(9)复试费用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管理系统(http://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中缴纳。
(二)体检安排
1.时间:见复试通知
2.地点:赤峰学院校医院
3.体检时须空腹。
4.体检时请携带下列材料:
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复试通知书。
5.体检办法按国家政策执行。
(四)
1.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复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2.外语测试内容:笔试、口语与听力。
3.测试地点与时间:见复试通知书
(五)专业课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安排
1.时间:见复试通知
2.具体方案由培养单位制定
六、复试结果及考生待录取身份的确认
(一)复试领导小组最终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学业背景等方面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是否录取。
(二)通过复试的考生到学科建设规划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学校7号公寓楼A区114室)进行网上信息确认,领取调剂函。
(三)考生应于5月10前将协议书及档案(应届毕业生档案毕业后由所在学校统一转寄)寄至:
赤峰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康建国收
邮编024000电话:13734861019
6.学校将于6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学校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由学科建设规划处,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
1.投诉受理
(1)学科建设规划处电话: 0476-8300512康建国
电子邮箱:xkjsghc@163.com
办公地点:赤峰学院德园7号(原7号公寓楼)1楼A区114室。
(2)纪委电话:0476-8300052 金荣
电子邮箱:jw9016@126.com
办公地点:赤峰学院逸夫理工楼510室
2.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本办法由学科建设规划处负责解释。
赤峰学院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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