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现场确认(具有准考证)的人员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4年5月3日(周六),全体人员7:20前报到,不得迟到,迟到者责任自负。
二、地点
镇江市第四中学(健康路48号)。
三、教材
参加测试人员应根据下列要求自带教材:
(1)申报初中教师资格的测试人员请自带2014年初二上学期学生用书(以在校学生用书的版本为准,下同);
(2)申报小学教师资格的测试人员请自带在校五年级学生用书;
(3)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测试人员请自带大班教材,并现场展示音乐、舞蹈、美术才艺;
①现场舞蹈1个(不超过3分钟,自备伴舞音乐,不提供播放器材)
②现场创作儿童画1幅(自备彩色水笔)
③自弹自唱1首幼儿园大班歌曲(提供电子琴)
四、测试内容
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
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课程目标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
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五、测试方式
1.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封闭式进行备课、说课和答辩(面试)。
①说课: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40分钟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并在指定地点说课。说课者应向专业评议组提供教案备查。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说课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②答辩(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
2.说课、答辩(面试)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说课、答辩(面试)时间为20分钟。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得进场参加测试。
2.参加测试人员自带指定测试教材和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得带其他书本资料和电子设备,教育局统一提供说课稿纸。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请于5月10日左右点击润州教育信息网“网站公告“栏查询,测试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
附件:参加教育教学测试人员名单
镇江市润州区教育局
2014年4月21日
名单如下:
http://www.zjrze.cn/wzgg/2014/04/2116200467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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