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2014年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简章
来源:铜仁网 阅读:2301 次 日期:2014-04-21 09: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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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的跨越发展,急需人才支撑。经研究,拟公开选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铜仁科学发展、赶超跨越、同步小康储备一批学历层次相对较高、年纪相对较轻的后备人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选聘3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事业单位100名,区(县)直事业单位200名(每个区〈县〉20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1.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2.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铜仁市户籍或铜仁市生源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3.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中,统一选派到铜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到2014年12月31日前须在铜仁服务2年及以上,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各服务项目时间可合并计算)。

“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在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截止2014年7月31日,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4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6.“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选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截止2014年4月21日,应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服务性质,参加团中央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开发性金融、基层法院、检察院专项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服务单位放宽至县级。

其中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联络员,截止2014年4月21日,须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

(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截止2014年4月2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有不适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 选聘方式、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在2014年4月21日9:00至27日18:00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按照网上提示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考生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查询报考结果、报名确认及缴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体检递补、选择岗位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考生须认真阅读《铜仁市2014年公开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简章》中所规定的选聘对象、选聘条件。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成功后须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中的审核状态,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网上资格初审。市选聘办负责组织安排对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各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对报考本辖区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对考生是否属于选聘对象、是否符合选聘条件、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以及考生所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审核。对已提交的报考申请,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如报考信息有误的(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须本人申请,经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到市选聘办修改。2014年4月27日18:00前,已提交报考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4月28日20: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不得修改),负责网上资格初审的部门在2014年4月29日18:00前审核完毕。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网站、铜仁网站、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3.报名确认及缴费。提交报考申请成功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考生于2014年4月21日9:00至4月30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需提前开通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并预存足够金额),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免收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特困生证明原件),以及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并审核通过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于2014年4月30日前到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办理免收费用相关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考生须于2014年5月21日9:00至23日17:00期间,自行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获得过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表彰。

3.“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2014年4月21日前正式担任且至今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2014年5月12日至16日(每天9:00-16:00)期间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由市选聘办负责。根据笔试情况,选聘职位按高于选聘计划数120%(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面试考察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考察人员。被确定为面试考察的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需要证明是本市生源和本市户籍的考生持户口簿)及选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经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考察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考察。

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在递补现场资格审查期内依次递补。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递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审查人数与选聘计划数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选聘资格。

(五)面试考察

由市选聘办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面试考察对象进行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采用面谈和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政治品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

(六)体检

体检在市选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聘资格,所空缺职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报名先后顺序)。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 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生选择聘用岗位

市直事业单位根据人员需求情况和岗位要求,向市选聘办报送新增人员需求计划表。市选聘办根据工作需要确定120个左右的岗位供考生选择。供选择岗位提前一周在网站上公示,考生根据岗位要求和所学专业合理选择岗位。2014年6月中旬,体检合格考生统一在市选聘办按笔试成绩排名(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报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择岗位的考生,所空缺名额按笔试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报名先后顺序)。

报考区(县)直事业单位的考生由各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分配。

(八)确定聘用人员

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选聘办根据考生选择聘用岗位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须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确认后,限期反馈。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未按期签订就业协议等情况,则视为放弃聘用,因此出现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未按期签订就业协议的,五年内不得参加铜仁市各级招录(招聘)考试。

(九)初聘培训

选聘人员上岗前,由市、区(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对选聘人员集中进行初聘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报到

根据确定的选聘人员名单和分配方案,由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统一出具介绍信,选聘人员持介绍信分别到聘用单位或(区、县)人社局报到。报到时选聘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十一)档案转递

省内外高校将聘用的选聘人员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聘人员”字样后分别寄市、区(县)人社局。

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聘人员档案。

四、聘用管理

选聘人员的聘用手续,由市、区(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办理。选聘人员在分配单位两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也不得抽调或借调到外单位工作;在铜仁工作不满五年的,不得调往其他省、市。

选聘人员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将统一在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网站、铜仁市综合门户网和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除工作特殊需要外,不再另行寄送书面通知。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选聘办研究确定。请考生注意登陆以下网站关注选聘信息。

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网:www.trzzb.gov.cn

铜仁市综合门户网:www.tongren.gov.cn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ztr.lss.gov.cn

简章咨询电话:

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

0856-5221574

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

铜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

附件

铜仁市2014年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加分申请表(待更新)

铜仁市2014年公开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职位表

铜仁市2014年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报名信息表

温馨提示:

《铜仁市2014年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报名信息表》来源于铜仁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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