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招聘特岗教师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2014年兵团特岗 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到兵团团场从事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团场学校“引不进、下不去、留不住”等问题,提高团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在继续实施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工作的基础上,第九师开展面向普通师范院校毕业生提前招聘特岗教师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侧重音体美、计算机、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团场学校急需学科,严格考核考察,择优聘用,进一步提高团场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二、招聘计划
主要招收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岗位教师共21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并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三)报考者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团场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学位证明、户口或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有业绩者须持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各种证件A4纸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并填写《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三)签订聘用协议书。调阅面试合格考生档案资料,按照“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与拟聘人员签订《兵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联系电话:
九师教育局副局长高文明18799701975
朱老师:13319019125
张老师:1307030626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2014年特岗 计划(音体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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