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聘用教师。。
一、招聘岗位需求
详见《广西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三)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五)具备《广西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教师岗位需求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不少于7天。对应聘人员先报名先考核,如岗位已考核到合适人员则不再接受报名。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通过寄送纸质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广西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求职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详细学习和工作简历、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兼职、家庭情况、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等内容和材料)。应聘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
(二)资格审查
由各二级学院在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三)考试、考核
由各二级学院决定考试考核方式,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来校参加考试考核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的人员。
考核由各二级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学术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四)体检
由各二级学院通知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要求参照自治区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五)提出拟聘名单
各二级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以单位名义成文报人事处。
人事处对面试成绩及考核、体检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结合提出拟聘名单报学校审定。
(六)公示
拟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受聘人员到学校工作后,由学校法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加盖学校公章。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待遇
受聘人员在聘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五、公开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温馨提示:
《广西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广西师范学院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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