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以面向校内公开竞聘的方式对空缺的4个副处级管理岗位进行人员补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1.政治经济学院副院长(分管行政工作)
2.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副院长(分管行政工作)
3.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4.旅游与环境学院党委副书记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条件和资格
1.德才兼备,敬业投入,团结协作,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组织领导能力,热情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身心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
3.现任处级干部;或在科级岗位工作满3年的现任科级干部;或六级及以上职员;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副高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4.现任处级干部年龄男不超过56周岁(即195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1周岁(即196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新提拔副处级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45周岁以下(即196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应聘副书记岗位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三、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14日(星期一):发布公告,公布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及条件。
2.4月15日—17日(星期二至星期四):符合应聘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副处级管理岗位申请表》。《申请表》请于4月17日下午4时前交至党委组织部(长安校区校务楼323室)。递交申请表时须同时提供学位、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咨询电话:85310308
3.4月18日(星期五):党委组织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陈述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陈述答辩时间为每人2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回答评委提问10分钟 。个人陈述内容包括简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着重陈述做好岗位工作的思路、设想、目标和具体措施等。
5.党委常委会结合投票推荐及干部平时表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
7.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
8.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9.履行任职手续。
四、几点说明
1.本次聘用,应聘者只按“副院长”或“副书记”岗位报名和陈述,不明确到具体学院。各岗位任职人选最终由党委研究决定。
2.以职员职级作为任职资格竞聘副处级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副处级岗位新提拔干部的年龄、学历等基本任职条件。
3.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后须转为行政人员编制。
党委组织部
2014年4月14日
温馨提示:
《陕西师范大学副处级管理岗位申请表》来源于陕西师范大学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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