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工程”和“创业就业工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有关规定,经旗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小学教师8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总计招聘农村小学教师80名,其中:语文教师36名,数学教师25名,英语教师14名,音乐教师5名,岗位和学科设置见“2014年喀喇沁旗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按自治区政策要求,在80个名额内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教师12名、“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32名。”蒙汉语兼通”教师岗位、“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喀喇沁旗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减少或调整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人员,必须是截止2014年4月16日前,在喀喇沁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喀喇沁旗籍退役大学生士兵。
(五)户籍要求:
在喀喇沁旗服务期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生”不限户籍;报考“蒙汉语兼通”人员,限定为2014年4月16日前,为赤峰市户籍或高考入学时为赤峰市户籍(高考入学时为赤峰市户籍的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个人档案);其他报考人员户籍要求:2014年4月16日前,为喀喇沁旗户籍或高考入学时为喀喇沁旗户籍的毕业生(高考入学时为喀喇沁旗户籍的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个人档案)。
(六)学历和教师资格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通过考试和体检环节,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必须确保在2014年8月31日前,向喀喇沁旗教育局提供高校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能按时间要求提供证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专业要求:报考语文、数学教师岗位,不限专业;报考英语教师岗位,专业限定为英语、英语教育、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报考“蒙汉语兼通”教师岗位,专业限定为蒙授起点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蒙汉双语方向);报考音乐教师岗位,专科专业限定为音乐教育,本科专业限定为音乐与舞蹈学类。
(八)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及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4年9月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4月17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市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市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喀喇沁旗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予以报名。
2、报名地点:喀喇沁旗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476-5822236
3、报考岗位:
参加招聘人员自主选择报考岗位。语文和数学学科,按各乡镇中心学校招聘岗位单独报名,报名时考生需填写具体到某一个乡镇的学科岗位;英语和音乐学科报名时,采用统一报名的方式,不按乡镇中心学校招聘岗位单独报名。参加招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根据“2014年喀喇沁旗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填报岗位)
4、报名所需证件资料:
(1)现场填写《赤峰市喀喇沁旗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贴2寸彩色照片),报名同时将现场采集考生照片信息。
(2)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工作人员当场查询验证,并打印查询结果。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此项内容。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于2014年8月31日前,向喀喇沁旗教育局提供高校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进行资格审核。
(4)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单和普通话合格证,师范类考生网上不能认证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个人私自开封档案,不予审核和认可)。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照上述要求,必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向喀喇沁旗教育局提供以上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职位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和复印件外,需提供在喀喇沁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小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特岗教师”服务项目证书或喀喇沁旗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2014年4月16日之前,服务期满但未领取证书的,由喀喇沁旗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材料。
(6)本次招聘考试,不向应聘人员收取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市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市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公示。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早9:00—11:00),考试地点在2014年5月7日领取准考证时通知。领取准考证地点:喀喇沁旗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476-5822236。
2、笔试内容:相应学科的高中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蒙汉语兼通”岗位使用蒙文试卷,考生必须用蒙文答题。
3、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为4: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调整招聘计划。
4、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
5、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6、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各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市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市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7、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市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市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
2、内容及要求:面试的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的小学课程,说课顺序抽签确定,同一岗位人员说课内容相同,备课30分钟,每人说课不超过10分钟。“蒙汉语兼通”岗位,考生必须用汉语说课。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体检具体办法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公示,并通知提供复审学籍档案等材料。
2、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复审材料和学籍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除2014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所有拟聘用人员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接到聘用通知后,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后10日内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截止2014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6、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7、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8、按照《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赤党办发〔2013〕15号)有关规定,对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9、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招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弄虚作假人员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喀喇沁旗事业单位和 考试。监督举报电话:0476-5823309
10、已聘用人员在初始岗位服务期最低为五年,服务期内不准调动。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11、已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择岗,语文和数学学科分乡镇、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小学岗位;英语和音乐学科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岗位。岗位设置见“2014年喀喇沁旗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各乡镇中心学校岗位计划表”。
五、纪律和监督
1、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喀喇沁旗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喀喇沁旗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和落实(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后,应密切关注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招聘过程中所有信息均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因没有得到信息,影响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责任自负。
(二)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毕业证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因证件不全影响笔试、面试、体检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凡能进行网上查询的,一律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否则,视为无效证件;网上暂时不能查询的,需提供证件来源,协助进行查询。
八、本方案由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喇沁旗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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