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护理工作水平,县政府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护理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岗位
招聘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共招聘23人,全部为护理岗位。《招考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聘计划》中,“计划内统招毕业生”是指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医学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所要求学历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第一学历,第一学历为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
3、年龄要求为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统招本科学历可放宽至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报名人员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5、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三、方法和步骤
(一)资格审查
由县卫生局、人事局、监察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应聘人员在考试前根据电话通知到县卫生局人秘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8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面试聘请7位评委,由评委当场打分,按“体操打分法”计分,现场公布成绩。
3、附加分项目:
(1)青冈籍(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应聘人员,总成绩加5分。
(2)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护理专业学历的,总成绩加5分。
(3)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精神享受政策加分的“三支一扶”、“村村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考生,服务期满,已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报考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总成绩加12分。报名时提供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4)应聘人员若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只可选择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应聘人员的附加分,不重复计算。
(5)审查附加分所需材料必须于报名结束前提交,报名结束之后提交的不给予加分。
4、考试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附加分。
5、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额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
6、如招聘数额与参考人数不能达到1:3比例,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并设置考试总成绩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三)体检
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冈电视台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聘用合同期满后,由招聘单位对聘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签定自用人员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属于招聘单位自用人员,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
4、合同期内聘用人员享受与本单位在岗职工同等的工资待遇。在聘用人员工资总额内医院代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三项保险金。
5、往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后上岗工作。
6、因体检不合格,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在报考同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5月4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青冈县卫生局人秘股(青冈县人民政府三楼310室)
3.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只能填报具体招聘岗位,不填报具体招聘单位,经考试、体检和公示后,由县卫生局对应聘人员进行统一分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费300元。
4.咨询电话:0455—3225658
青冈县卫生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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