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4名,实行社会化管理。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心理素质过硬,自愿从事派出所辅警工作,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1984年4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68cm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职高、中专)以上学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政治思想落后,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
(4)曾受到开除学籍、团籍处分或被勒令退学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辅警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22日;报名地点:小河派出所、孟河派出所,联系人电话:小河派出所费学成13775289126,孟河派出所邹建13775287059。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填写报名表,同时交纳2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由派出所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2、体检。体检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小河派出所、孟河派出所组织政审考察。
3、体能测试。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考察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4、笔试。由用人单位组织统一进行笔试。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小河派出所、孟河派出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6、公示聘用。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由小河派出所、孟河派出所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三、聘后管理
新聘用人员按照《常州市公安局辅警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调离招聘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监督电话:8324101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小河派出所、孟河派出所负责解释。
常州市新北公安分局小河派出所
常州市新北公安分局孟河派出所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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