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隶属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性质为差额事业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118号。主要职责是:全心全意为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健服务,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健康事业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我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2、现场报名:到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人事科报名,由省直二门诊人事科受理(周六日不受理)。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5日-2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联系方式: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人事科,电话:0311-87227502。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英语计算机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人事科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及报考人员的毕业学校、学历学位、职称、英语计算机水平、有无执业证书等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果由人事科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资格审查人员:苏玲亚;联系电话0311-87227502;手机15531100877。
(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但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经报人社厅批准后可开考。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省直二门诊人事科负责通知考生。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涵盖了招聘岗位及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采用题库抽题、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2014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地点: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四楼会议室。笔试成绩在省直二门诊四楼政务公开栏公示。
(二)技能操作测试
技能测试即对应聘者进行临床基本技能的测试。应聘者经抽签确定测试项目,由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给出测试分数。技能操作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技能操作成绩在我单位四楼政务公开栏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通过人事科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评委人员由7人组成。评委会根据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评分标准给出分数。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在我单位四楼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测试的成绩按照4:3: 3的权重计算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六、体检与公示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省直二门诊四楼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227502(省直二门诊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7227504(省直二门诊办公室)
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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