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阅读:687 次 日期:2014-04-12 1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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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是:(一)完成国家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本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对重大疾病流行趋势进行监测与预测预警;实施辖区免疫规划方案与计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开展疫苗使用效果评价,参与重大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处置;(二)组建应急处理队伍,指导和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与处置;(三)开展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及毒物与污染物的检验鉴定和毒理学检验,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质量控制;(四)建设省级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全省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五)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卫生学评价和干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危险性评价、监测和预警工作;(六)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及技术仲裁工作,承担辖区内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七)指导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八)开展对设区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实施设区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考核;规范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九)参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参与拟订国家公共卫生相关标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对达不到开考比例且急需的岗位,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列入开考岗位进行招聘或改为其他招聘方式。

(四)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合格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示栏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单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学校录取证明、在读学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573162、86573161(河北省疾控中心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4年4月14日

附件: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北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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