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音乐学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在中小学校、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传媒出版系统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创作、组织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音乐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全面掌握音乐教育理论和方法,能够胜任学校音乐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掌握钢琴和声乐的演奏和演唱方法,具备一定程度的独奏、即兴伴奏及演唱、视唱、范唱的教学与指导工作。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英语要求的水平;具备运用计算机的能力,能够运用多媒体课件开展教学。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音乐学、教育学、艺术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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