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法学)】(本科)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基层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需要,具备医学、管理学和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公共卫生管理的基本能力,毕业后能在文教、卫生、防疫、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从事与法律事务相关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管理的高级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论、预防医学概论、卫生统计学、卫生经济学、逻辑学、管理学基础、法学基础理论、管理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卫生法学、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险、医院管理学、社会医学、管理信息系统、医疗事故处理实务。
学位授予: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主要去向:司法行政及法律实务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药品监督管理机关、过境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各种卫生研究所等医药卫生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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