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河北传媒学院
2、国标代码:12784
3、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6、学院简介:
河北传媒学院始建于2000年,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河北传媒学院,2009年6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10月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资格。河北传媒学院是河北省第一所传媒类普通本科院校,也是继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之后全国第三所传媒类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随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有南北两个校区,正在建设中的河北传媒学院新校区将于2013年暑期开始入驻。建院十多年来,学院已培养了20000多名毕业生,一批又一批优秀学子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活跃在国内外传媒、演艺、教学、科研等领域。
二、机构设置
1、河北传媒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40人,详见招生计划表或学院网站(www.hebic.cn)。
四、录取规则
1、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文化课成绩与技术与技能成绩各划出合格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志愿以文化课成绩与技术与技能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额满为止。总成绩相同时,按技术与技能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学院各专业以英语为外语教学语种。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其他
1、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学院学费、住宿费按照省有关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六、单独考试招生学生待遇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和普通高考录取学生一样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层次毕业证书,报到证由河北省统一办理。
七、招生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邮政编码:050071
联系电话:0311-85100688, 85100699
学院网址:www.hebic.cn
八、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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