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荔波县保密技术检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人,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县保密技术检查服务中心2名,均为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遴选对象
参加遴选的须是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遴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2、至2014年3月31日为止,在县直机关单位(含玉屏办事处)工作满2年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3年及以上。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计算机、数学与应用数学(含统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的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国家保密局(县公共服务大楼1楼0113室)。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职位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所在单位同意报名参加遴选的意见(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荔波县保密技术检查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4、遴选考务费:200元/人
5、资格审查:由县国家保密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报考名册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报名表1份及电子文档送县一般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调配办,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职位计划遴选人数达到1:1比例即可开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两项,试卷由县“调配办”统一组织命制,由县“调配办”、县国家保密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笔试内容:①荔波县情;②公共基础知识;③保密工作相关知识。试卷为综合卷,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4月9日。《笔试准考证》由县国家保密局负责发放。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遴选数确定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人员,若笔试人员达到1:2比例的,按1:2比例确定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人员;如达不到1:2比例的,按1:1比例确定。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水平。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如遇进入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人员放弃测试,不再顺延人员参加测试。参加测试人数低于职位计划数的,相应减少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如果只有1人参加测试时,该测试人员测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才具有进入下一遴选环节资格。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测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三)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调配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非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的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申请复检的,由县“调配办”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顺延人员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县国家保密局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合格的人员,县国家保密局写出综合考察材料,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试、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由县“调配办”在原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拟遴选人员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 “县调配办”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行文,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及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遴选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县“调配办”、县国家保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一般干部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中共荔波县委办公室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6日
温馨提示:
《荔波县保密技术检查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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