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局网 阅读:1047 次 日期:2014-03-24 15: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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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发的《关于做好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2014年普通高考体检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体检范围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均需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

3月25日至4月10日进行,各学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是否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判定标准按照《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要求执行。判定标准是: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者(含2倍),应当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二)报考军事、公安、武警等类院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和有关院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标准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要求根据省招考院文件另行通知。

四、体检工作要求

(一)市中区招生委员会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区招生办公室在体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并组建体检站,体检站设在市中区医院体检中心。

(二)为提高体检工作效率,确保体检工作质量,考生体检时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公安人员把守进出口,体检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体检场所。

(三)《考生体检卡》由区招办安排专人负责收发、传递和保管,考生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接触该卡。

(四)体检工作开始前,组织参检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体检标准和工作纪律等,掌握正确的检查方法,杜绝违纪舞弊行为,确保体检结论客观、准确。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体检工作人员守则》。对在体检工作中的违纪舞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五)体检记录的字迹必须规范清晰,不得涂改。对于疑难病症,要进行会诊复查,不得草率作出结论。

(六)随学校集体报名的考生高考体检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各学校除安排专门教务人员负责外,还要安排班主任带队,具体负责做好学生的组织管理、安全、纪律等工作,确保体检顺利有序运行。要求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站参加体检,由于个人原因缺检的考生,后果自负。对放弃体检的考生,学校要写出情况说明(考生本人或班主任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

(七)体检前,学校要安排学生避免过度疲劳、熬夜、剧烈运动。戴眼镜的同学,配戴自己最合适的眼镜(隐形眼镜提前摘去)。要搞好个人卫生,洗澡、洗头、剪指甲、换内衣,尤其要洗脚,换袜子,穿便于脱的鞋子。体检时遵守纪律,不喧哗、尽量保持安静、服从安排,不得随意离开队伍。

五、体检工作程序

体检分为抽血化验和普检,原则上在两天内完成。考生在第一天的早晨进行抽血化验检测ALT(简称转氨酶),由化验室人员当天将结论反馈到《体检卡》上。参加抽血化验的考生必须空腹(不能吃早饭),否则影响化验结果。普检在第二天进行,体检其它相关项目,最后由主检得出结论,并当场将体检结论反馈给考生本人,考生要牢记体检结论,可参照《现代教育》“考生必读专刊”相关内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掌握报考专业,以免影响录取。考生若对结论有异议,应当场向主检提出复查申请,同时领取复查申请表,经学校审查盖章、校医把关签字后,以学校为单位汇总报区招办,由主检安排时间并指定科室进行复检。考生的体检结论一律以在规定时间内在体检站进行的体检或复查的结论为准。

各学校集体报名考生的抽血化验在本学校进行(对于报名人数较少的部分学校区招生办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调度),相关学校务必派专人于安排时间当天早晨7:00前派车到市中区医院大门口传达室接化验室大夫和采血设备。采血时,《考生体检卡》、《抽血化验单》(化验单上方空白处须由考生本人提前写明学校、班级、报名序号和姓名)的顺序要一致,一定要保持《体检卡》的清洁、平整。学校要安排专人以班级为单位,按照《体检卡》或《抽血化验单》的排放顺序点名,要求考生持化验单排队并在指定地点等候。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抽血化验的考生应由学校及时与区招生办公室联系,另行安排。

学校组织考生于抽血化验的第二天上午7:50(或下午1:50)前到市中区医院体检中心集合,由体检站工作人员点名分组后,带领到各检室,参加其它项目的体检。普检最后一关为主检室,待主检做出体检结论并告知考生后,完成体检过程,考生方可离开。

体检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考生的体检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录取新生的必要依据之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从维护考生利益、办人民满意高考的高度出发,加强管理,精心组织,确保考生体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确保体检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2014年3月25日

市中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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