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建宁县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在建宁县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建宁县教育局进行材料确认,三明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建宁县教育局认定。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 5月10日至6月10日;秋季:10月10日至11月10日
(二)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先注册再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教育局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8.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春季6月1日至7月1日、秋季11月1日至12月1日(有效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建宁县教育局人事股(建宁县河东路校上村7号);
联系电话:0598-3980030;18905980030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体检表1份(建宁县医院体检后提供);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7)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8)非师范专业或师范类更换学科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申请测试人员可登录www.smjks.cn/bm在网上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598-8252944,陈老师、郑老师,咨询电话:0598-8239729。
(9)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向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提供),任教学校在职证明(面向在岗教师须提供);
(10)提交照片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上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建宁县教育局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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