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县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加快黄土文化旅游胜地建设步伐,保证两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绥德革命历史纪念馆、绥德汉画像石馆讲解员,现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此次选聘讲解员8名(女性,达不到岗位条件要求时可以少聘或不聘)。
二、选聘范围
在全县全额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中择优选聘。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文化旅游事业,政治敏锐性强,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0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
3、相貌端正,形象良好,气质高雅,普通话标准,声音宏亮,吐字清晰,语音流畅,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专科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属“文科类”。
四、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公布选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6日——2014年 3月28日
2、报名地点:绥德县广电台五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5622169 5622178
4、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生活照1张,并填写《绥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二)初审
根据报名情况,选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同时对其相貌、身高、形体、气质、着装、普通话水平等方面进行初审,原则按照招聘岗位人员的比例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1)面试内容:形体气质、普通话测试(朗诵)、才艺展示、评委提问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和普通话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根据面试人员成绩的高低,经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实际选聘岗位l:l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4)面试评委由7名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四)体检
拟聘用人选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选聘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六)公示
对资格审查、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人社局向原单位发调函办理调动手续,聘用人员凭介绍信到文体广电局报到。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服务满五年。
绥德县公开选聘讲解员领导小组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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