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文艺理论素养和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知识,能在中学从事汉语言文学教学和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教育及教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教师职业素养,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的教学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思想品德;
2.具有正确的文艺观点、语言文字观点和坚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并具有处理古今语言文字材料的能力、解读和分析古今文学作品的能力、写作能力和设计实施语文教学的能力;
3.了解汉语言文学学科的新发展,并能通过学习,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的研究成果,根据社会需要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在将新知识引入语文教学的实践的过程中,富有创新精神;
4.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各学科学术发展的历史,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同时具有一定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素养。掌握资料收集、文献普查、社会调查、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5.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汉语言文学教学基本理论、及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6.有良好的汉语口语和书面语表达能力,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甲以上水平;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达到我校规定的外语四级水平,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基础,能够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
7.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有一定的军事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军事训练标准。
三、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
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外国文学。
五、学位授予
文学学士。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