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突出的书法特长和一定的美术素养,实践能力较强,综合素养较高,具备初步的书法和美术教学能力的合格师资,或从事文化、新闻出版等相关社会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书法艺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书法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学习和训练,形成良好的书法教师素养与书法教学、研究、创作、拓展应用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一)素质结构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规和政策,热爱书法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文化素质:具有人文精神和现代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文化视野开阔,具有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的使命感,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和善于探究的学习态度。
3.专业素质:掌握书法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二)能力结构要求
1.获取知识能力:自学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应用知识能力:理解并把握学校美术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能胜任学校美术(书法)教育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辅导,能参与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具有初步的书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开发、设计书法与美术课程的能力。
3.创新能力:获得一定的创作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获得书法、美术鉴赏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书法、美术教学能力。
(三)知识结构要求
1.工具性知识: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的基本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般的听、说、读、写基础;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
2.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获得思想道德、政治、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3.专业知识:理解并掌握美术学专业(书法方向)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三、主干学科
艺术学、教育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
中国书法史、中国古代书论选读、中国古文字学、篆书学习与创作、隶书学习与创作、楷书学习与创作、行书学习与创作、草书学习与创作、书法美学、篆刻基础、中国画(花鸟、人物、山水)、教育学、心理学、书法教学法、于右任草书研究。
五、学位授予
艺术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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