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学科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能力的各级学校教师,以及适应地方文化发展的社会舞蹈和艺术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艺术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
(2)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具有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上具有一专多能的知识结构;掌握计算机和网络应用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我校规定的四级外语水平;正确使用普通话(文科学生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理科学生达到国家二级一等以上水平)。
(3)具有较好的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4)具有健康体魄和一定的军事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文化创作、管理能力。
(6)具有较强的文化自觉意识,适应地方文化建设及文化产业发展对艺术专业人才的基本要求,具有基本的艺术教育、创作、传播和基层文化活动管理能力。
三、主干学科
艺术学、教育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
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外国代表性舞、舞蹈编导、中国舞蹈史、西方芭蕾史、舞蹈专业英语、舞蹈文献检索与利用、舞蹈解剖学等。
五、学位授予
艺术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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