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6年毕业,毕业后曾先后在过私有企业(劲酒公司一年时间)和(昭阳鹤都晚报6个月),现在于某县国土分局属于聘用员工,已经有8个月。请问我现在的基层工作经验是否属于2年上,如果是,只开现在单位证明行吗?
回复: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在各类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在各类企业、社团组织、农村或城市社区、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在州市及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失业或待业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的基础计算单位为“月”,未满12个月的,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计算基数为“月”(典型例子:2009年4月30日参加工作至2010年3月1日解聘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09年4月30日参加工作至2010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员,仅算工作了11个月,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以是以上所称的不同基层单位工作时间的累计。
基层工作经历由《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予以证明,必须由所在单位或档案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开具(资格复审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