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菏泽考点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公告
来源:菏泽市卫生局网 阅读:938 次 日期:2014-03-17 08: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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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做好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2014年度菏泽考点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报名时间:

2014年3月20日-4月3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现场确认报名地点:

菏泽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菏泽市西安路45号,牡丹区卫生局斜对过)。

三、现场确认的类别:

菏泽考点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类别为临床类别、口腔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

公共卫生类别考生须前往山东省省直考点现场审核,时间为3月28日-31日,山东省省直考点地址: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燕东新路6号)4楼大会议室。

四、现场确认报名流程:

1、现场照片采集

2、现场指纹采集

3、现场审核确认

五、现场确认报名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1、银行缴费凭证

2、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本人签字,并在“本人联系手机”栏填写考生的联系电话)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纸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试用医疗机构开具的《医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

6、加盖单位红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含校验记录和变更记录)。

7、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证、执业证的双面分别复印在同一面纸上)。专科学历的应提交《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考核合格证明》,中专学历的应提交《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考核合格证明》。

取得助理资格证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专科学历的助理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12年,中专学历的助理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09年。 

8、应届研究生原则上回学校所在地报考。

外省医学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打印的电子学历备案书(http://www.chsi.com.cn/xlcx/)。

外省普通中专学历报名的考生,户籍和所在院校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因无法核实学历,建议考生回院校所在地报考,如在菏泽考点报考,除提交正常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异地中专在本省(区、市)招生的证明和毕业生档案原件(包括学籍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9、外地户籍在菏泽所属医疗机构报名的考生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定的正式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专升本的本科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初中起点5年制(3+2)的专科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中专毕业证或学校出具中专学历证明;农村医学、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的中专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乡村医生证书。

11、以上材料须经市直各单位医务科、各县区卫生局医政科初审并加盖公章。

所有网上下载的材料和复印件须为A4纸。

所有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报名,现场采集照片及指纹。

六、各县区考生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安排

为确保这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序进行、按时完成,按县区划分了具体现场报名的时间,请各位考生遵照考点划定的时间前来报名。

牡丹区、开发区、市直:3月20日-3月22日

定陶县:3月23日

单 县:3月24日-3月25日

成武县:3月26日

曹 县:3月27日-3月28日

鄄城县:3月29日

郓城县:3月30日-3月31日

巨野县:4月1日-4月2日

东明县:4月3日

七、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3)61号)文件规定,报考临床类、公卫类、中医类执业医师考试费每人500元、报考口腔类执业医师考试费每人530元;报考临床类、公卫类、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每人380元、报考口腔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每人410元;报名费10元。

请考生实名将考务费缴至指定帐号,报名时带银行盖章的缴款回执连同报名材料到现场确认。 

收款开户名:菏泽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账号:15935101040003432

开户行:农行菏泽西城支行汽车西站分理处(中华西路市血站东临,月明珠酒店东)

菏泽市农行各网点通存、电汇。

八、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法律性、严肃性和特殊性。严把初审关,认真做好本县区、本单位报名考生材料的初审,确保所有证件真实可靠,审核合格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1、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各县区卫生局把关不严,甚至协同考生弄虚作假予以通过初审验印的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现场确认期间,发现单位报名考生持弄虚作假证明材料(如非本单位考生、假毕业证、假身份证、试用期合格证明不属实等)超过2人次的,一律暂停该单位报名资格,由该单位向市卫生局书面说明情况,整改合格后再恢复该单位报名资格。

3、持伪造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由考务工作人员暂扣本人相关造假证明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菏泽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4年3月12日

附件:医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考核合格证明

温馨提示:

《医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考核合格证明.doc》来源于菏泽市卫生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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