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7月毕业,毕业后立即进入广东惠州A企业工作,档案关系也转入惠州市人才市场(A企业和惠州市人才市场有人事代理关系,企业帮我办理的),2005年7月我从A公司离开,从2005年7月到2007年9月我在昆明一家私营企业B公司工作,但档案一直放在惠州人才市场,2007年9月我的档案转入云南大学,请问我这种情况算是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吗,如果算我该怎么开证明,必须在A,B两家公司都开证明吗,还是只在B公司开证明就可以了(我在B公司工作超过两年,但档案关系未转入B公司),有人能告诉我吗,谢谢!
回复:算,开两个公司或者其中一个超过两年都可以,由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开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