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3〕12号)和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依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13]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对象
符合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条件的本区户籍人员和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校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关注常州市教育网。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3月21日上午8:00—3月31日下午5:00。
三、网上报���要求
1.申请人在网上报名之前,请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一);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2.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并根据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特别要做好电子版照片上传,电子版照片需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电子版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记住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注册邮箱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申请人从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4纸正反打印2份);从附件中下载并自行打印、填写《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1份)和“粘贴相片页”(1份)。其中: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提供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证明。非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由当地公安部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网上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戚墅堰区教育信息网“公示公告”栏有关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通知等相关信息,网址是http://www.qqedu.net/。
五、网报现场确认及材料受理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4月16日—4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现场确认地点:常州市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常州东方东路168号戚墅堰区行政中心5036房间),公交B2、30路、77路可到达。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打印,扉页“承诺书”下的“本人签名”处务必请申请人用黑色水笔亲笔签名,每份表上贴的照片要与网报电子版照片一致)。
(2)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复印件需同时提供盖有户口专用章的家庭户口页和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学业成绩证明(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
(6)非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和已获得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生身份者需提供加盖相应高校公章的当年作为师范生录取的招生名册,并且提供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7)申请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的人员需提供参加申请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合格证书(或由省教育考试院出具单科成绩合格证明;亦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加个人签名和查询密码交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人员确认)。
(8)《江苏省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体检结束后统一到体检医院收取。体检通知在网报结束后到戚墅堰区教育信息网“公示公告”栏查看)。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11)在编在职教师证明(公办编制在职教师提供)。
(12)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取得的人员提供);
(13)粘贴相片页。纸质照片为一张国标小二寸,需与网上报名的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并带身份证号码,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好姓名。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见附件二)的申报材料顺序整理好。凡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的原件资料将当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4.材料受理时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申请任教学段与学历相对应、任教专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时,可以免予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①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②全日制教育硕士。其中,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收取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120元/人。
(3)公民身份、学历、体检、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等项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将依法不予受理。
(4)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咨询电话:0519-89863197。
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
2014年3月14日
温馨提示:
《附件.doc》来源于南京市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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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