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选聘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领导公告
来源: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1062 次 日期:2014-03-13 10:43:57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4年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选聘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领导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领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人数

公开选聘珠海市民主党派机关服务中心主任1名(管理岗位7级)、珠海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办公室主任1名(管理岗位7级),详见《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领导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分别为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本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年龄、任职资历、工作经历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为3月11日至17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址: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干部工作科(珠海香洲人民东路101号504室(可从珠海市区乘坐4、8、12、14、20路公共汽车,在“滨海楼站”下车)。联系人:李娜、傅秋佳,咨询电话:0756—2232090。

4.报名材料:(1)《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领导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2)居民身份证;(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5)计划生育证明;(6)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函(加盖公章),任职岗位、级别证明材料(如任命、聘用文件等);(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8)如为公务员身份,需签署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注: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验。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表及照片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swtzbgbk@zhuhai.gov.cn,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选聘职位)。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职位参加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于3月19日20:00时前在统战部门户网站(www.zhswtzb.gov.cn)公布。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达到1:6时开考,否则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分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思维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选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当日20:00时前在统战部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表达能力、领导能力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当场评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后当日20:00时前在统战部门户网站公布。

(三) 考察和体检

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并视情况进行补录。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统战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的;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考察、体检不合格的;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考生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同职位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替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统战部机关党委纪委全程监督。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22324。

附件:1. 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领导职位一览表(待更新)

2. 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领导报名表(待更新)

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

2014年3月1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